新余市仙女湖区夏木影视科技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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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仙女湖区夏木影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9月2日,主要从事技术咨询、电视剧发行、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、技术开发、电视剧制作、会议及展览服务、版权代理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、广告制作、文艺创作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、电影发行、咨询策划服务、电影制片、广播影视设备销售,新余市仙女湖区夏木影视科技有限公司重视企业发展,始终坚持怀揣“敬畏之心工作、感恩之心生活”的价值观,坚持以人为本、持续创新成就客户价值,承担更多社会责任。

联系信息

公司名称新余市仙女湖区夏木影视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林丽娟
手机暂无 认领完善电话
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天仙路1号仙女湖龙华产权式酒店6栋101 编辑

工商注册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MAEW74C07L 经营状态 存续
所属行业 电视剧制作 成立日期 2025年09月02日
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 营业期限 2025-09-02 至 永续经营
法定代表人

林丽娟

核准日期 2025年09月02日
注册资本 1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 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天仙路1号仙女湖龙华产权式酒店6栋101
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,电视剧发行,电影发行,电影放映,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,广播电视节目传送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,电影制片,文艺创作,咨询策划服务,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,摄影扩印服务,版权代理,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,专业设计服务,广告设计、代理,广告制作,广告发布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会议及展览服务,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,广播影视设备销售,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,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
股东信息1

  • 林丽娟

    认缴:10万人民币

    持股比例:100%

成员信息1

  • 林丽娟
    执行董事,总经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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