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经营范围 |
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,软件开发,专业设计服务,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,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,信息系统集成服务,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,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,信息技术咨询服务,会议及展览服务(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),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,网络技术服务,广告发布,广告制作,广告设计、代理,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,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,动漫游戏开发,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,摄影扩印服务。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网络文化经营,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,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 |